新手练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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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钟馗捉鬼 于 2017-7-3 10:16 编辑
什么“条数够了就要判了”,纯粹扯淡!是触动了某些人的小自私吧,不分享也就罢了,还恐吓钓友,想密着?
2013年北京市农业局发布的《北京市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17种鱼类榜上有名,禁止非法捕捞和经营利用,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措辞了没有?----“非法捕捞和经营利用”才会追究刑事责任,休闲垂钓和路亚不在其列,钓了也不卖更不在列!电粘网毒非法捕捞、销售卖钱才是惩戒之列。自己看过保护条列么,哪条说了钓马口10条要判、钓20条要判的?!不要望文生义了。不懂的多百度“北京野生鱼类保护条例”。
如果钓个马口被判刑,太小看法律制定者的智商了,农业局的领导自己或亲朋难道没一个钓过马口吗?你电话问问农业局司法局钓马口判刑吗?想象力太丰富了。就连昆玉河边的牌子以前写“禁止钓鱼”现在都改成“禁止捕捞”了。不懂法,太左倾,不给民众休闲空间的一些领导早已退出历史舞台,呼吁钓放结合才是,别再法盲到自己吓唬自己了(也许只是吓唬别人)。
放心垂钓,开心路亚,分享快乐,广交朋友,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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