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以及对我局农业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局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迅速责成区农业执法队(渔政)人员调查处理该事件,现将您所反映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警示牌未注明举报方式和电话的情况说明
2014年至2015年期间,我局在我区永定河沿线的重要渔业水域分别设置了“渔业警示标牌”60块。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广泛宣传、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普法宣传告知在先,增强公众良好的爱鱼护鱼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起到警示和威慑违法捕捞行为的作用,所以,警示牌上未注明举报方式和电话。另外,鉴于我局目前渔政部门的执法力量有限,暂时还达不到像110举报指挥中心那样的全天24小时的备警、出勤状态,目前,我区为民服务中心热线(010--61696156)为全区“自然水域渔业违法捕捞行为”统一举报电话,如市民发现“有使用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使用地笼等禁用渔具和捕捞我市重点保护的17种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可致电上述热线。下一步,我局也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工作需求,对在我区增设“渔政管理工作公示牌”一事进行研究落实,便于居民对发现“自然水域渔业违法捕捞行为”的监督举报。 二、库区存在电鱼、粘鱼现象的调查处理情况
5月9日晚8时,执法队8名执法人员来到落坡岭水库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公路桥上观望,发现水面上有一处可疑光亮,而且能够隐约听到“哒哒”的声音,执法人员判断应该是有人在此处电鱼,于是我们立刻将人员分成两队,关闭所有照明设备,分别从南北两岸进行包抄。在执法人员即将触及到嫌疑人的时候,被其发觉,他们迅速驶离了岸边,执法人员随即打开灯光,表明身份,并责令其靠岸接受检查,但船上人员并未理会执法人员的劝告,驾船仓皇向深水区逃窜。因为当晚光线很暗,恰逢水库涨水,为确保执法者和违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执法人员并未采取进一步的追捕措施,在岸边对其进行了严厉的警告。
5月10日和11日,区农业执法队(渔政)执法人员对落坡岭水域又进行了连续两次的夜查,这两回较前一次相比制定了更为周密的蹲守计划,执法力量更为充足。但是通过将近2个小时左右的巡查,均并未发现违法者,执法人员认为也许是电鱼者之前受到了惊吓,这两日未敢露面。尤其是在11日当晚,执法人员8点30分来到落坡岭水库,刚巡查半小时便下起雨来,之后执法人员在公路桥上又蹲守20分钟左右,确认没有人来此电鱼后结束本次行动。
从4月初至今,区农业局已相继接到多起类似的举报,尤其是清明节期间连续有几波人在此处放生,才招致电鱼行为的集中发生。此种现象已经引起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要求我队在统筹安排好其他业务工作的前提下,充分整合现有的执法资源,加大对落坡岭水域电鱼等违法捕捞现象的打击力度,遏制违法行为。从4月初至今,针对该水域我队已举行执法行动12次,其中夜查8次,1次是与区水政监察大队联合执法。共劝退粘网捕鱼行为2次,没收并销毁地笼3条,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虽然没有直接抓获违法者,但通过高频次、大规模的执法行动,有效的震慑了违法捕鱼者。
下一步,我队将根据已掌握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继续加强禁止电、毒、炸以及使用禁用渔具(地笼)捕鱼的宣传;
二、通过各种媒介加强对社会放生行为的宣传,倡导依法、规范、文明放生。
三、加大对落坡岭水库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检查频度和力度,严厉打击电鱼和使用地笼等违法网具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您以后继续对我局工作一如既往的关注、监督与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让我们共同为打造我区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局
2016年5月13日
: